- 01-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節-市場需求(一)
- 02-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節-市場需求(二)
- 03-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節-市場需求(三)
- 04-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節-市場供給(一)
- 05-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節-市場供給(二)
- 06-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三節-均衡價格(一)
- 07-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三節-均衡價格(二)
- 08-第一部分第一章第四節-彈性(一)
- 09-第一部分第一章第四節-彈性(二)
- 10-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一節-無差異曲線(一)
- 11-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一節-無差異曲線(二)
- 12-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二節-預算約束
- 13-第一部分第二章第三節-消費者均衡和需求曲線
- 14-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一節-生產者的組織形式和企業理論
- 15-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二節-生產函數和生產曲線(一)
- 16-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二節-生產函數和生產曲線(二)
- 17-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三節-成本函數和成本曲線(一)
- 18-第一部分第三章第三節-成本函數和成本曲線(二)
- 19-第一部分第四章第一節-市場結構的類型(一)
- 20-第一部分第四章第一節-市場結構的類型(二)
- 21-第一部分第四章第二節-完全競爭市場中生產者的行為
- 22-第一部分第四章第三節-完全壟斷市場中生產者的行為
- 23-第一部分第四章第四節-壟斷競爭市場和寡頭壟斷市場中生產者的行為(一)
- 24-第一部分第四章第四節-壟斷競爭市場和寡頭壟斷市場中生產者的行為(二)
- 25-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一節-生產者使用生產要素的原則(一)
- 26-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一節-生產者使用生產要素的原則(二)
- 27-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二節-完全競爭生產者對生產要素的需求
- 28-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三節-勞動供給曲線和均衡工資的決定(一)
- 29-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三節-勞動供給曲線和均衡工資的決定(二)
- 31-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二節-市場失靈的原因及政府的干預措施(一)
- 32-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二節-市場失靈的原因及政府的干預措施(二)
- 33-第一部分第六章第二、三節-市場失靈的原因及政府的干預措施、政府對市場的干預
- 34-第一部分第七章第一節-國民收入核算(一)
- 35-第一部分第七章第一節-國民收入核算(二)
- 36-第一部分第七章第二節-宏觀經濟均衡的基本模型
- 37-第一部分第七章第三節-消費、儲蓄和投資(一)
- 38-第一部分第七章第三節-消費、儲蓄和投資(二)
- 39-第一部分第七章第四節-總需求和總供給
- 40-第一部分第八章第一節-經濟增長
- 41-第一部分第八章第二節-經濟周期和經濟波動
- 42-第一部分第八章第三節-經濟發展
- 43-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一節-價格總水平(一)
- 44-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一節-價格總水平(二)
- 45-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二節-就業和失業
- 46-第一部分第九章第三節-失業和經濟增長及價格總水平的關系
- 47-第一部分第十章第一節-國際貿易理論
- 48-第一部分第十章第二節-國際貿易政策
- 49-第二部分第十一章-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一)
- 50-第二部分第十一章-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二)
- 51-第二部分第十一章-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三)
- 52-第二部分第十一章-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四)
- 53-第二部分第十二章-財政支出(一)
- 54-第二部分第十二章-財政支出(二)
- 55-第二部分第十二章-財政支出(三)
- 56-第二部分第十三章-財政收入(一)
- 57-第二部分第十三章-財政收入(二)
- 58-第二部分第十三章-財政收入(三)
- 59-第二部分第十三章-財政收入(四)
- 60-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一)
- 61-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二)
- 62-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三)
- 63-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四)
- 64-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五)
- 65-第二部分第十四章-稅收制度(六)
- 66-第二部分第十五章-政府預算(一)
- 67-第二部分第十五章-政府預算(二)
- 68-第二部分第十五章-政府預算(三)
- 69-第二部分第十六章-財政管理體制(一)
- 70-第二部分第十六章-財政管理體制(二)
- 71-第二部分第十七章-財政政策(一)
- 72-第二部分第十七章-財政政策(二)
- 73-第二部分第十七章-財政政策(三)
- 74-第三部分第十八章第一節-貨幣需求(一)
- 75-第三部分第十八章第一節-貨幣需求(二)
- 76-第三部分第十八章第二節-貨幣供給
- 77-第三部分第十八章第三節-貨幣均衡
- 78-第三部分第十八章第四節-通貨膨脹
- 79-第三部分第十九章第一節-中央銀行
- 80-第三部分第十九章第二節-貨幣政策(一)
- 81-第三部分第十九章第二節-貨幣政策(二)
- 82-第三部分第二十章第一節-商業銀行的運營與管理(一)
- 83-第三部分第二十章第一節-商業銀行的運營與管理(二)
- 84-第三部分第二十章第二節-金融市場
- 85-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章第一節-金融風險
- 86-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章第二節-金融危機
- 87-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章第三節-金融監管理論
- 88-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章第四節-金融監管體制
- 89-第三部分第二十一章第五節-國際金融監管協調
- 90-第三部分第二十二章第一節、第二節-匯率制度、國際儲備
- 91-第三部分第二十二章第三節、第四節-國際貨幣體系、人民幣跨境使用
- 92-第四部分第二十三章-統計與統計數據(一)
- 93-第四部分第二十三章-統計與統計數據(二)
- 94-第四部分第二十四章-描述統計(一)
- 95-第四部分第二十四章-描述統計(二)
- 96-第四部分第二十五章-抽樣調查(一)
- 97-第四部分第二十五章-抽樣調查(二)
- 98-第四部分第二十六章-回歸分析
- 99-第四部分第二十七章-時間序列分析(一)
- 100-第四部分第二十七章-時間序列分析(二)
- 101-第四部分第二十七章-時間序列分析(三)
- 102-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一節-會計基本概念(一)
- 103-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一節-會計基本概念(二)
- 104-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二節-會計目標
- 105-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三節-會計要素(一)
- 106-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三節-會計要素(二)
- 107-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四節-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基本原則
- 108-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五節-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 109-第五部分第二十八章第六節、第七節-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法規
- 110-第五部分第二十九章第一節、第二節-會計確認、會計計量
- 111-第五部分第二十九章第三節-會計記錄
- 112-第五部分第二十九章第四節-財務會計報告
- 113-第五部分第三十章第一節、第二節-會計報表的概念、資產負債表
- 114-第五部分第三十章第三節-利潤表
- 115-第五部分第三十章第四節、第五節-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
- 116-第五部分第三十一章第一節、第二節-財務報表分析的意義和內容、財務報表分析的基本方法
”經濟基礎“屬于中級經濟師考試的公共課,這一科目涵蓋的知識非常全面,涉及經濟領域的大部分知識。
01
“調整經濟的法律”和“經濟法”
法律的調整對象是社會關系。
法律對經濟關系的調整總體看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
第二階段:封建社會末期和自由資本主義階段
第三階段:當代社會
調整經濟是法律的一項重要功能。
“調整經濟的法”和“經濟法”是兩個不同概念!敖洕ā笔桥c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門法并列的一個法律部門,是現代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調整經濟的法”是調整圍繞社會物質財富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過程所進行的各種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體,它既包括傳統法律體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產生的經濟法,它既包括調整國內經濟關系的法,也包括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它是一國所有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02
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體系
民商法
在對市場經濟進行規制的法律體系中,民商法處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場經濟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調整市場力量發揮作用的經濟領域。
1.對市場主體進行調整,如民事主體制度中的民事主體制度、商法中的公司法律制度等;
2.人對財產支配關系的調整,表現為物權法律制度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3.對市場各種交易關系的調整,合同法律制度、證券法、保險法等;
4.民事責任制度。
經濟法
調整對象主要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所形成的法律關系。與民商法協調互補,構成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調整經濟關系的兩大法律體系。
經濟法調整對象包括:
1.經濟管理關系: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運用一系列手段在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關系。這種關系是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宏觀領域的經濟關系。
2.市場管理關系:國家在市場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
包括:維護公平競爭關系(如: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管理關系(如:產品質量法律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
3.組織管理性的流轉與協作關系:組織管理性的流轉與協作關系。兩種表現形式:
(1)國家通過政府機構或設立企業、委托代理人直接參與經濟活動或經濟關系,如招標、定(購)貨、信貸、擔保等活動時發生的合同關系;
(2)平等的國家機關或財政主體之間的經濟協作關系。
其他法律部門
除了民商法和經濟法外,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法律部門還包括勞動法、環境法、社會保障法等法律部門。
圖片
01
【單選題】構成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調整經濟關系的兩大法律體系是民商法和()。
A.婚姻法
C.刑法
B.經濟法
D.民事訴訟法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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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析:經濟法與民商法協調互補,構成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調整經濟關系的兩大法律體系。
02
【多選題】民商法中包括的法律制度有()。
A.公司法律制度
C.物權法律制度
E.民事責任制度
B.民事主體制度
D.產品質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