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 1.2 積極維護人身權利
- 2.1 保障各類物權
- 2.2 尊重知識產權
- 3.1 訂立合同學問大
- 4.1 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
- 4.2 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
- 5.1 家和萬事興
- 5.2 薪火相傳有繼承
- 6.1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 6.2 夫妻地位平等
- 6.3 家庭生活 法律守護
- 7.2 心中有數上職場
- 9.1 認識調解與仲裁
- 9.2 解析三大訴訟
- 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 10.2 嚴格遵守訴訟程序
- 10.3 依法收集運用證據(1)
- 10.3 依法收集運用證據(2)
- 【更新】1.1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
- 【更新】1.2 積極維護人身權利
- 【更新】2.1 保障各類物權
- 【更新】2.2 尊重知識產權
- 【更新】3.1 訂立合同學問大
- 【更新】3.2 有約必守 違約有責
- 【更新】4.1 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
- 【更新】4.2 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
- 【更新】4.3 綜合探究 財產制度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 【更新】5.1 家和萬事興
- 【更新】5.2 薪火相傳有繼承
- 【更新】6.1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 【更新】6.2 夫妻地位平等
- 【更新】6.3 綜合探究 家庭生活 法律守護
- 【更新】7.1 立足職場有法寶
- 【更新】7.2 心中有數上職場
- 【更新】8.1 自主創業 公平競爭
- 【更新】8.2 誠信經營 依法納稅
- 【更新】8.3 綜合探究 企業創辦之旅
- 【更新】9.1 認識調解與仲裁
- 【更新】9.2 解析三大訴訟
- 【更新】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 【更新】10.2 嚴格遵守訴訟程序
- 【更新】10.3 依法收集運用證據
- 【更新】10.4 綜合探究 感受司法公正
結合材料,說一說你身邊體現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具體事例。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社會關系多種多樣,并非所有社會關系都由民法調整。民法僅調整民事關系,即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發生的社會關系。例如,行政機關在從事行政管理活動時,會與自然人或法人形成行政法律關系,在這種行政法律關系中雙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這種行政法律關系不歸民法調整。行政機關從事民事活動,如因購買商品而與公司簽訂買賣合同,民法要求其必須以機關法人的身份進行,此時機關法人與其他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這種買賣合同關系則由民法調整。
2.民法所調整的民事關系根據權利義務所涉及的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兩大類,即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3.人身關系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無直接物質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關系人身關系有的與民事主體的人格利益相關;有的與民事主體的特定身份相關,如配偶之間的婚姻關系,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和贍養關系。
4.財產關系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基于物質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財產關系包括靜態的財產支配關系,如所有權關系;還包括動態的財產流轉關系,如債權債務關系等。就財產關系所涉及的權利內容而言,財產關系包括物權關系、債權關系等。
5.民法通過規定基本原則、民事基本制度和具體的民事法律規范,對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予以確認、保護、規制,并賦予民事主體在權利受到侵害時相應的救濟方式,以確保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穩定,維護民事生活的和諧有序。
◆◆◆◆◆【案例分析】
11周歲的小明在商場看到一款手機,想讓其父母為其購買。小明的母親認為價格太高且小明年齡還小用不上手機,故未買。隨后,小明私自用自己的壓歲錢,花了4200元在商場買了這款手機。其母發現后,以孩子的名義將商場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商場返還小明4200元。
問題: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但是本案中,為什么小明的購買行為最終被人民法院宣告無效?
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教師可以據此引導學生分析案例,回答問題。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賦予的,是平等的;民事行為能力則取決于自然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態。
◆請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評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觀點。
1.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為己有。它不僅是一項道要求,也是一項法律義務。我國民法典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法律的這些規定體現了拾金不昧的道德理念,有利于弘揚傳統美德,凸顯了文明、和諧、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
2.小林的父母得知失主愿意以500元酬謝歸還遺失物的人,遂認為應當收取500元。這種想法從法律的層面來看是正當的,因為民法典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小林在歸還遺失物時,失主要按照約定給付500元。小林父母的觀點是有法律依據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3.小林覺得拾得他人遺失物就應該不計報酬地返還失主,這說明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但是,小林覺得如果收錢就不是拾金不昧了,這個想法不正確。拾得人歸還遺失物時,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諾、支付報酬。失主主動支付報酬,拾得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接受,這涉及拾得人如何行使權利的問題,放棄報酬也是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依法行使權利與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道德要求與法律規定在本案中是緊密結合的。
◆結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討論案例中的取名行為是否合理合法,并說明理由。
案例中的取名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姓名”中的“姓”,即姓氏,體現著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自然人選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隨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華傳統文化和倫理觀念,符合絕大多數自然人的意愿和實際做法。父母僅憑個人喜好、愿望創設姓氏,具有明顯的隨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這也提示我們,自然人行使姓名權需要依法進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關于姓氏選取的規定就是對自然人行使姓名權的一種合理限制。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張某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楊某所在的學校應當承擔責任嗎?請說說你的理由。
夏某、林某和張某圍毆楊某致其脾臟出血,嚴重傷害了楊某的生命健康,觸犯了刑法,屬于犯罪行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學生,達到了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不僅如此,夏某等人傷害楊某生命健康的行為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民事責任。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卑l生校園暴力,學校是否有責任取決于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因素。該案例中的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在校園內,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據此可以判定學校未盡到監護責任,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談談未成年人應當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護,全社會應當采取哪些措施來解決校園欺凌問題。
青少年要敢于同學生欺凌說“不”,在保全自己、減少傷害的前提下,借助家庭、學校等力量,同學生欺凌作斗爭。解決學生欺凌問題需要構筑起家庭保護、學校保護、司法保護、社會保護四道防線,形成全社會關心、保護未成年人的有效機制和良好風尚。
◆小郝能否對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張權利?為什么?
小郝可以依法對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張權利。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小郝在全市中學生游泳比賽中榮獲200米自由泳冠軍,她的參賽與獲獎是當地新聞事件,因此,拍攝獲獎照片及刊登在當地報紙上這行為屬于對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條規定的“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情形。但是,體育用品商店在燈箱廣告上使用小郝獲獎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則屬于未經權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與姓名的行為,是一種營利性的商業使用,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條件,因此,這一行為屬于對權利人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害行為。
◆你認為“魯迅”這個名字受法律保護嗎?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還使用過哪些名字?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區別于其他自然人的稱號或者代號。一般情況下,姓名還包括自然人的曾用名、筆名、網名、譯名等。全國有許多學校和機構使用“魯迅”這個名字,這些學校和機構有的是在民法規定姓名權之前已經成立并使用至今的,可以繼續使用魯迅這個名字;有的是經過魯迅后人同意的!棒斞浮边@個名字是一份寶貴的精神財富,理應受到法律保護與社會尊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未經其繼承人同意而使用該名字謀取不當利益的,構成侵權。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結合案例,說一說保護英烈名譽的意義。
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保護工作的部門發現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英雄烈士的光榮事跡和崇高聲譽凝聚的是民族的歷史記憶,是當代中國社會核心價值觀的重要來源和組成部分,承載了中華民族幾代人的共同記憶,也是我國作為一個民族國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內核。每一位公民對待英雄烈士都要心存敬畏、嚴守底線、尊重歷史、弘揚正氣。加強對英雄烈士名譽的保護,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公正高效地審理該案,對于依法維護英雄烈士光輝形象、崇尚英雄、敬仰先烈、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生活中還有哪些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例如,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都是侵犯名譽權的行為。
榮譽與名譽的區別
榮譽與名譽具有相同之處,如二者都屬于一種社會評價,但二者還具有以下不同之處。第,榮譽是國家和社會給予民事主體的一種正式評價,其授予、剝奪或者撤銷一般都需要依照嚴格的程序進行,特別是剝奪某民事主體的榮譽必須依照嚴格程序進行,否則就是侵犯民事主體的榮譽權;名譽這種社會評價是由社會公眾隨意進行的,沒有嚴格程序要求,也沒有專門的格式要求。第二,榮譽是政府、單位或者社會組織給予的評價,而非一般的社會評價;名譽來源于社會公眾,是社會公眾的一般評價。第三,榮譽是國家和社會給予民事主體的積極、褒獎性的、非消極評價;名譽是社會對民事主體的綜合評價,既包括積極的褒獎,也包括消極的批評,還包括中性的評價。第四,名譽是民事主體在社會經濟生活活動中自然產生的;榮譽不可能自然產生。
◆觀察生活中人們對“一米線”的實際遵守狀況,談談你對“一米線”的看法。
“一米線”,又稱伸縮隔離帶、欄桿座、警戒線、移動護欄桿,被廣泛地應用于人流集中場所。例如,銀行等涉及金額的行業會在距營業柜臺或窗口一米處劃線,并在一旁掛牌,以提醒顧客在線后排隊等候。心理學上有這樣一個有趣的原則,說是除了家人、戀人和摯友親朋之外,人與人之間的心理安全距離恰好是一米,超過這個安全距離,人們就會覺得相對緊張,感覺個人安全和隱私受到了侵犯,這也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米線”規定的由來?梢,“一米線”的主要功能是維護個人的隱私,兼有維護公共秩序、保持公眾距離的作用。
◆未成年人是否有隱私?父母與子女、老師與學生之間如何正確處理相關問題?
未成年人有隱私權,父母、老師需要尊重和維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在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中,在父母、老師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的過程中,往往容易出現父母、老師的教育與學生隱私權相沖突的情形。平衡和解決沖突,需要父母與子女、老師與學生換位思考、相互尊重、相互體諒,在理性溝通中以一種有溫度的方式,讓雙方彼此和解或者諒解。
◆針對網絡上的“人肉搜索”現象,說說你的看法。
學生可以從行使監督權的角度表達對“人肉搜索”的積極看法,可以從保護隱私權的角度提出禁止“人肉搜索”的建議。最后,回歸到法律的角度,認識到“人肉搜索”是侵犯自然人隱私權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第二課
◆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來上百人追逐;市場上有那么多兔子,卻沒有一個人可以擅自去拿。這是為什么?
“野地”與“市場”兩個情境的區別在于兔子的歸屬權是否確定。無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權不確定,于是給了眾人爭搶所有權的動力。市場上售賣的兔子,因其所有權的歸屬已經確定,他人不能再爭奪,否則就違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見,物品的所有權歸屬非常重要。
◆以上案例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分別屬于誰?為什么買方付了錢不一定能夠取得所有權?
案例一是房屋買賣的案例。房屋是不動產,產權登記是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必要條件。該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到劉某名下,所以劉某能夠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丁某盡管訂立合同在先,并且已經拿到鑰匙住該房屋,但并不能對抗劉某的權利。王某“一房二賣”,主觀惡意非常明顯,他應當向丁某退還購房款,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案例二是電腦買賣的案例。電腦屬于動產,根據法律規定,動產的取得以交付(即轉移占有)作為所有權轉移的條件。根據動產善意取得制度,盡管商品的賣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買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沒有理由知道賣方不是所有權人)與之進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應的價格,則同樣能夠獲得該動產的所有權。本案中,陳某從男子口中獲悉,男子出賣的電腦是全新的筆記本電腦,且以市場價格的三折出售,最終陳某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價格取得了該筆記本電腦,這一交易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價格轉讓的條件,故陳某取得筆記本的行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陳某對該筆記本不享有所有權。且該筆記本系贓物,公安機關可以將其作為贓物扣押。
◆在生活中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
作為公民,我們要學習法律關于保護合法財產的規定,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和途徑保護我們的財產權益。
◆下列物品哪些是動產?哪些是不動產?請你舉出更多的動產和不動產的實例,并議一議區分動產與不動產在法律上的意義。
1.表格所列物品中,教材、手機、自行車、倉庫里的木材屬于動產;學校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園的樹木屬于不動產。
2.生活中的動產還有: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還有: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灘涂、碼頭等。
3.區分動產與不動產在法律上的意義。
動產與不動產,是法律上對物進行的最重要的分類。由于動產和不動產在經濟價值以及利用方法等各個方面均有極大的不同,因此,法律上對其調整原則亦有很大不同,這也是區分動產與不動產的法律意義之所在。區分動產與不動產主要的法律意義如下。
①所有權人的限制。不動產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為國家或集體的所有權客體,任何自然人或集體組織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為這些不動產的所有權人。
②物權變動的公示方式不同。動產物權的變動,通常以交付為公示方式,而不動產物權的變動,則以登記為公示方式,不經登記的不發生變動的效力。
③設立的他物權類型不同。在擔保物權中,不動產可設定抵押權,而不能設定質權和留置權。從物的性質來看,不動產多屬于稀缺性資源,為了物盡其用,以不動產為標的的他物權類型要多于以動產為標的的他物權類型。
④不動產存在相鄰關系。由于不動產不能移動,相鄰的占有人之間如因不動產的利用而產生沖突與矛盾時,就需要法律加以協調。
⑤民事訴訟的地域管轄不同。因不動產發生的爭議,適用專屬管轄。
◆承包地被征收可以獲得補償嗎?
材料通過介紹一則農村土地因政府修建公路被征收的案例,引導學生初步認識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的一項重要財產權,法律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
①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②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③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④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亭有哪些財產權利?小汪家是否有權要求獲得相應補償,為什么?
小汪家享有的財產權利包括:小汪家對在城里購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權,對在農村老家的三間房屋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對在農村老家的兩畝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農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規定,要給予承包人相應的補償。
◆書法、蠟染作品受法律保護嗎?
材料介紹了兩則事例,一則事例是某校開展學生題寫校名選拔活動,小河的書法作品獲選后被使用在學校門口的牌匾上;另一則事例是老洪發現某公司的產品包裝上的圖案與自己創作的蠟染作品高度一致。通過探究,引導學生初步認識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范圍。
◆上述情形中的作品是否受法律保護?為什么?
小河的書法作品、老洪的蠟染作品均受法律保護。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刻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書法屬于為表現個性與美感而創造的純美術作品,蠟染圖案屬于在表現個性與美感的基礎上,以滿足生活實際或生產需要為目的的實用美術作品。
◆這兩種保護方式有什么區別?你認為哪種方式更好?
發明人取得專利,是以公開其發明內容為條件,換取國家在限定時間內給予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其他人即使獨立作出了相同的發明,也不得實施該發明。發明人如果選擇以商業秘密方式來保護其發明,則只要該發明保密得當,就可以一直受到保護。但是,他人獨立作出相同的發明或者以正當方式獲得該技術信息,則他人可以實施該發明,不構成侵權。
綜合比較專利權保護和商業秘密保護兩種方式,小奇的發明創造最好采用專利權的方式進行保護。
◆上述會徽各有什么含義?“TM”符號表示什么意思?
1.2022年北京冬奧會會徽“冬夢”將中國傳統文化和奧林匹克元素巧妙結合。它以漢字“冬”為靈感來源,圖形上半部分展現滑冰運動員的造型;下半部分表現滑雪運動員的英姿,中間舞動的線條流暢且充滿韻律,代表舉辦地起伏的山巒、賽場、冰雪滑道和節日飄舞的絲帶,為會徽增添了節日歡慶的視覺感受,也象征著北京冬奧會將在中國春節期間舉行。
2022年北京冬殘奧會會“飛躍”的設計秉承展現舉辦地文化、體現以運動員為中心的理念,將中國書法藝術與冬殘奧會體育運動特征結合起來,展現了漢字“飛”的動感和力度,巧妙地將其幻化成一個向前滑行、沖向勝利的運動員形象,同時,形象化地表達了輪椅等冬殘奧會特殊運動器械的形態。圖形上半部分線條剛勁曲折,下半部分柔美圓潤,寓意運動員經過頑強拼、歷經坎坷,最終達到目標,獲得圓滿成功。會徽展現了運動員不斷飛躍、超越自我、奮力拼搏、激勵世界的冬殘奧精神。
2.“TM”符號起提示性作用,它通常出現在一些標志的右上角或右下角!癟M"是英文Trademark”或者“ Trade Mark”(商標)的首字母,表示某一標志用作商標的意思。這種用TM表示商標的做法起源于國外,現在成為一種國際慣例。特別是對于那些沒有注冊或者雖然申請但還沒有獲得注冊的商標,經營者可以將“TM”作為商標使用的證據。
◆你身邊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裝上是否有“©”“®”之類的符號?你知道它們分別代表哪些知識產權嗎?
C是英文“ copyright”的首字母,“©”是受著作權(或者版權)保護的標識!癛”是英文 registeredtrademark的首字母,“®”表明該標志已經獲得注冊,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通常出現在一些標志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只有在獲準注冊后才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可以使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符號。
◆如果要用上面的標記去申請注冊商標,它們能獲得注冊嗎?為什么?
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奧運五環”圖案是被禁止作為商標的;北極熊文字符合法律關于注冊商標的要素的要求,也沒有違背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可以作為商標;“上!睂儆诳h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商標法禁止將其作為商標。
“上!弊鳛榭h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是不允許用作商標的,但是,商標法也規定了幾種例外的情形。例如,商標法允許在1993年商標法修訂之前已經獲得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的注冊商標可以繼續保留,因為商標法1984年制定之時,并沒有這樣的禁止性規定。
關于“奧運五環”禁止作為商標的法律依據。因為奧運五環標志所屬的國際奧委會是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故該案例并不適用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針對的是政府間國際組織,該案例適用的是該條第八項的兜底規定“其他不良影響”。此外,我國《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為包括奧運五環在內的奧林匹克標志提供專門法律保護,其中的第四條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痹撘幎ㄒ部梢杂脕斫忉尀槭裁础皧W運五環”圖案不能用作商標。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分析以上活動存在哪些合同關系。
民法典規定了不同類型的合同,其中典型合同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理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物業服務合同,行紀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等!疤骄颗c分享”的第一幅圖“超市購物”,這一活動中存在的是消費者和超市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超市作為賣方有提供商品的義務,消費者作為買方有支付價款的義務;第二幅圖“乘坐公交車”,這一活動中存在的是乘客和公交車公司之間的運輸合同關系,乘客上車投幣或者刷卡表明乘客與公交車公司之間建立了將乘客從一地運輸到另一地的合同關系,乘客需要為此支付相應的價款,公交車公司負責將乘客送至指定地點;第三幅圖“房產贈與”,這一活動中存在的是當事人之間的贈與合同關系,一方表示將自己的財產贈與另一方,另方表示接受贈與,二者之間便形成了贈與合同關系;第四幅圖“使用共享單車”,這一活動中存在的是用戶與共享單車運營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關系,用戶通過掃描二維碼的方式與共享單車運營公司建立了合同關系,合同關系的內容是公司將單車出租給用戶行,而用戶須支付相應的價款。
綜上可見,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體現著合同關系,合同各方當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礎上完成了合同訂立的過程,雙方需要據此做出相應的行為。
◆根據你的理解,上述場景如何體現要約與承諾?合同訂立是否完成?
鏡頭一中,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發送的電子郵件內容包括購買意愿、單價、數量、運輸方式、付款方式和答復期限等,構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要約。其中,甲公司是要約人,乙公司是受要約人。3月3日,乙公司回復甲公司,但玩具的單價與3月1日的要約中的價格并不一致。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條的規定,有關合同價款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不再構成對前述要約的承諾,而轉化成新的要約,即3月3日乙公司愿意以65元每件的價格賣給甲公司一萬件玩具的回復,不是乙公司對甲公司的承諾,而是乙公司作為要約人發出的新要約之后甲公司回復“如果價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購買8000件”,對乙公司3月3日的要約中的價款、數量條款進行了變更。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數量條款的變更同樣屬于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甲公司的回復不構成承諾,而是新的要約。乙公司在3月5日回復:“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須購買一萬件”,變更了甲的要約的數量條款,也不構成承諾,而是新的要約。最后,由于甲公司沒有回復,所以該要約未得到承諾,合同最終并未成功訂立。
鏡頭二中,小華購物的過程中,超市貨架上陳列著水杯,超市貨架的價簽中標示水杯的單價,這是超市發出的要約,意為超市愿意以特定的單價出售水杯;小華從貨架上拿走兩個水杯并結賬的行為,屬于對超市的承諾,合同成功訂立。需要注意的是,在超市購物場景中,小華拿水杯并到收銀臺結賬不但屬于合同訂立中的承諾行為,同時也屬于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行為,這是即時清結合同的特點。
◆結合生活中常見的合同,了解當事人之間如何通過協商訂立合同。
以生活中常見的商場購物為例闡釋當事人通過協商訂立合同的過程。例如,到商場購買一臺智能手機,我們往往會經歷買方詢問價格、賣方給出價格、買方砍價、賣方還價等多輪環節,最終雙方就價格達成一致,然后買方付款、賣方交付貨物。在一個簡單的買賣合同中可能會經歷多輪的要約一一新的要約一一承諾的過程,最終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后訂立合同。
◆在現實生活中,“夏洛克”們與“安東尼奧”們訂立這樣的合同有效嗎?為什么?
在戲劇《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與安東尼奧約定,若在三個月期限內未能清償債務,就要由夏洛克在安東尼奧“心口所在的附近取一磅肉”,這樣的合同由于以損害他人的人身為合同標的,違反善良風俗,當然無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碑斒氯擞喠⒑贤,不僅要求合同當事人外在表示行為與內心意思相一致,而且意思表示的內容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否則,即便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訂立的合同也是無效合同。我們應該樹立依法訂立合同的意識,懂得即使是嚴格按照要約一承諾的步驟訂立的合同,如果出現某些不合法的情形,仍然可能導致合同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權利與義務無法實現,合同歸于無效。
◆上述鏡頭分別涉及哪種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鏡頭一涉及以口頭約定的形式訂立的口頭合同,鏡頭二涉及以短信方式確定合同內容的書面合同。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關于合同訂立形式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2)不同的合同形式不僅影響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甚至會影響合同的成立。下面簡要分析口頭形式合同和書面形式合同的特點。
第一,當事人在即時清結的小額交易中通常使用口頭合同。例如,集市的現貨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使用口頭合同。合同采取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特別指明。凡當事人無約定、法律未規定須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頭形式。但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必須舉證證明合同關系的存在及合同的內容?陬^合同的缺點是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所以對于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標的額較大的合同和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不宜采用口頭形式。
第二,書面合同是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在簽訂書面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合同之外,與主合同有關的雙方在磋商階段的各種往來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有可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或者是用于解釋合同的內容。因此,如果不希望將雙方在磋商階段的意思表示納合同,應在合同中就此作出專門規定。另外,當事人應當將上述材料與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一旦發生糾紛,有利于舉證。書面形式具有權利義務明確、便于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便于預防和處理糾紛的優點,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主要形式。